第三届进博会“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告知书
发布时间: 2020-11-02 浏览次数: 178


低空慢速小目标(以下简称“低慢小”)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类型。为维护上海地区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拥有者,按照民用航空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实名登记,并通过网页版“智能无人机管控系统”(https://gaj.sh.gov.cn/wrj/)或微信公众号“警民直通车上海”(服务大厅-执法公开-智能无人机管控)进行登记信息核验;其他“低慢小”航空器拥有者,主动配合属地公安派出所填写《无人机外其它“低慢小”细化登记表》,做好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施放、飞行民用无人机,应当具备与所使用航空器相符的飞行资质,遵守无线电频段管理有关规定,在开展飞行活动前依法预先向空军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作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升放系留气球,应当向本市气象及民航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作业。

202011l0时至2020111224时期间,本市范围内禁止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但依法预先向空军、民航或气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活动的除外。

四、对违法驾驶、操控、施放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公安机关将在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告知。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安全保卫处

奉贤公安分局高校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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