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沪应院保〔2014〕4号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
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市消防委《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沪消防委办【2014】3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15年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的校园安全和稳定,学校要求各部门加强值班,并对校园室内外进行安全大检查。为此,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制,在元旦、春节和寒假前后要组织专人对本部门所属部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校内的安全与稳定。同时,安全保卫处将按照市“平安校园”建设的指标要求,对学校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抽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文明校园”为载体,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的安全与稳定工作。同时,认真贯彻校党政领导对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出的“三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指示精神,及“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要求,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原则,坚持安全检查全面覆盖和有重点的整治相结合,隐患发现一个,整治一个,不留死角。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安全防范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使我校的安全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二、检查的部位和内容
1、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仓库
(1)检查实验室煤气橡皮管和煤气阀门及实验药品是否分类摆放,使用中气体钢瓶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关教师、学生及实验人员若利用寒假期间做实验,一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部门领导同意,并签订相关安全防范责任书后,方可进入。
(2)检查各危险化学品及库存药品是否按各药品性质不同而分类入库。
(3)检查剧毒品及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药品是否按规章制度要求,和“五双”制度执行,是否按制度进行采购、进库、领用和处理废弃物,台帐是否记录清楚等。
(4)检查贵重仪器设备是否按制度使用,保养和操作。
2、学生宿舍
(1)检查灭火器材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有效期内,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标识是否明确等。
(2)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安全出口,是否正常工作。
(3)天气逐渐寒冷,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内的巡查,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和电器设备等,要突出宣传教育,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4)学生宿舍内要注意财产安全,要检查督促学生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防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食堂
(1)卫生安全:排查食堂管理常规清洁卫生情况。检查学校食堂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是否落实对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情况的跟踪,是否有无健康证上岗的现象,及各类食堂炊、餐具清洗消毒和食堂内外环境的清扫工作是否及时。对库存主副食品、调料清理与清查及防止过期失效食品流上餐桌的措施是否落实等。
(2)消防安全:食堂的油烟管道是否经常清洗。食堂大灶起油锅时是否有应急防范措施和设备。
(3)检查生熟食品存放是否规范,食品留样是否按规定去办等。
4、道路交通安全
(1)检查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标志,禁鸣、限速、限载、停车标志等,有无破损或模糊不清。
(2)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和校内班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检查校内行车安全状况,是否有超速、疲劳和酒后驾驶车辆等违法违章行为。
(3)负责学生工作的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节日前后和假期中乘车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引导学生遵守交通法规,不乘非法营运车辆,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出行,并做好自我保护,防盗、防火、防骗。
5、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1)锅炉:检查管理规章制度,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上岗,有无操作锅炉运行记录,及对锅炉的年检合格证,水处理的运行记录等。
(2)电梯:检查管理规章制度,货运、载人电梯年检合格证书是否过期,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及持上岗证书,检查货运电梯和载人电梯是否区分。
(3)电气设备:检查电气设备管理情况,及规章制度是否上墙,日常运行有否检查记录,及劳动保护用品、灭火器材是否齐全等。
(4)检查体育器材、健身器材与场地安全使用状况。
6、其他方面
(1)金工实习,检查各种机床操作规章制度。操作各种机床,有否违规现象。
(2)图书馆:检查疏散标志、安全出口是否正常,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检查节日、寒假期间,图书馆、阅览室安全防范措施如何。
(3)财务处:检查节假日期间是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技防物防等设施设备是否良好。
(4)其他相关部门:检查机房、配电设备、监控中心、泵房等消防设施、物防设施等是否正常。
以上请各部门结合实际,在收到本“通知”后,切实加强节日前后安全检查,排出值班轮流表,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加强值班巡查,确保信息畅通。部门领导要加强督促检查,把布置工作、提出要求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确保部门值班人员履行职责,做好防范工作。各部门在检查中要认真负责,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如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同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学校平安。
各部门于2014年12月29日之前,将本部门自查情况或要求学校帮助整治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安全保卫处,安全保卫处将作统一处理。学校将于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15日期间对校属各部门进行抽查,对抽查有问题的地方责令整改,对明显有责任的问题将按校《安全责任书》签约的要求追究责任,同时向学校报告问题情况。
安全保卫处联系人:
聂海冬(60873075)奉贤校区小白楼二楼
杨诗豪(60873075)奉贤校区小白楼二楼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2014年12月22日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