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沪应院保〔2015〕1号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认真做好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及“五一”劳动节
安全检查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2015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以及推进《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上海市消防“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落实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和稳定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15〕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部门认真按照执行,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指导下,由保卫处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履行校园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及时协调和解决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发挥各方面综合协调作用。
二、工作任务与相关要求
(一)坚持依法治理,落实各方责任
1.严格按照“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监管、分工督查、齐抓共管”的基本原则,构筑我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管理全过程的领导责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承诺制。
2.各部门要把安全工作纳入本部门发展的总体要求,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要建立相应的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在与学校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的基础上,确定本部门安全工作三、四级责任人并进行安全责任签约,做到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位。
3.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履职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分级安全责任制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落实市教委“季度自查、年中督查、年终考核”的办法,全面推进学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加大事故和安全隐患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继续实施重大事故或隐患情况通报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二)重点推进校园安全源头治理
1.着力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影响校园安全的重大隐患。对高层建筑、学生宿舍(包括闲置房、出租出借场所、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学校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燃气使用等重点要害部位要加强管理力度,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着力突出重点区域源头防治。
一是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以校内高层建筑、学生宿舍、重点实验室、危险物品仓库、配电站、油锅炉及油库等部位为重点,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实时掌握消防安全动态状况,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着重开展高层建筑、人员聚集场所、临时搭建房、出租出借场所、地下空间等重点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是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要继续完善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实行定点停放,建立并完善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值班巡逻制度;加强上、下课高峰时段校园道路安全监管;各类人员所驾的机动车在校内道路上必须按禁令限速行驶。
三是加强危险物品隐患排查。要认真落实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和实验室的安全制度与措施,强化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校内剧毒品存放仓库、化学危险品仓库(含中转存放点)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管控与排查。
四是加强食堂卫生安全隐患排查。要建立、健全和落实食堂各项规章制度;要排查使用油、气、电、排油烟设备与管道及存在火灾苗子等安全隐患问题;落实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晨检并做好记录,确保100%持证上岗。后勤部门要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与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强对主副食品采购的监管,确保食堂卫生安全无事故,确保100%索证、取证。
五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要重点加强对锅炉房、配电房、电梯、气体钢瓶和其他实验用特种设备等的隐患排查,确保规范送检,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上级检查和学校整治工作
市教委将在年内不定期组织市安全督查员(专家)对校内重点部位和安全隐患进行暗查。学校将继续严格整治以下行为:(1)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管理的;(3)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和措施不到位的;(4)消防应急通道堵塞和擅动消防设施的;(5)实验室、危险品仓库、食堂、宿舍、配电站、电梯等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
四、节日期间安全工作要求
“五一”即将来临,各部门要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对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改的督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把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有效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要继续督促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按规定到岗到位。
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场所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熟悉灭火器材使用(保卫处提供灭火器材和讲解人员),要制订好部门疏散演练和逃生自救应急预案;要结合“五一”长假,从四月二十日起至四月二十二日,根据本通知要求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如存在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如整改有困难的,请在四月二十三日之前书面报告保卫处。学校将在“五一”前后组织相关部门对新老校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与抽查。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各类安全教育,提醒学生除了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外,还要加强防偷盗、防网络诈骗等宣传教育,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等(尤其节假日外出或旅游的安全)教育,做到不轻信网络或电讯传播的谣言,不信谣、不传谣、防被骗。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稳定责任感和忧患意识,以实际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努力做好校园的安全稳定工作。
附件: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安全检查具体时间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2015年4月15日
附件:
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安全检查具体时间
1、奉贤校区:
第一组:校领导、刘广龙、常社庆(何剑兰)、聂海冬、顾明华(蔡瑞生)、学生处、后保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第二组:校领导、吴龙根、杨诗豪、陈琦、沈利荣、学生处、后保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4月23日第一组,检查地点:学生公寓6号—10号楼、第一食堂、第三教学楼。(集合时间和地点:9:00在8号公寓楼门厅)
4月23日第二组,检查地点:第一学科楼、第二学科楼、工训一馆、工训二馆、学生公寓1号—5号楼。(集合时间和地点:9:00在保卫处)
4月24日第一组,检查地点:学生公寓11号—16号楼、第二食堂。(集合时间和地点:9:00在11号公寓楼门厅)
4月24日第二组,检查地点:第四学科楼、第五学科楼、第三食堂、教工之家。(集合时间和地点:9:00在第五学科楼门厅)
4月27日第一组,检查地点:学生公寓21号—24号楼、商业街。(集合时间和地点:9:00在商业街)
4月27日第二组,检查地点:学生公寓17号—20号楼、教师公寓。(集合时间和地点:9:00在20号公寓楼门厅)
4月28日第一组,检查地点:行政楼、第一教学楼、学生活动中心。(集合时间和地点:9:00在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4月28日第二组,检查地点:图书馆、第二教学楼。(集合时间和地点:9:00在图书馆一楼大厅)
2、徐汇校区
4月29日参加检查人员:校管委会人员1名、后保处或后勤乙方、聂海冬、顾明华(蔡瑞生)、何剑兰(常社庆、陆国斌)等。
检查地点:南校区
集合时间和地点:9:00在南校区正门
3、第三学科楼、危险品仓库安全检查
参加检查人员:校领导、安全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高校派出所。
集合时间和地点:4月29日9:00在保卫处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印发